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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恨不抗日死,留作今日羞。国破尚如此,我何惜此头!”这是共产党员、著名爱国抗日将领吉鸿昌临刑前写下的就义诗。
吉鸿昌(1895年—1934年),河南扶沟人。早年为冯玉祥部下,先后任连长、营长、团长。1926年升任第18师第36旅旅长,第19师师长,并随国民革命军北伐。1928年任西北军第30师师长。1929年任第30军军长,宁夏省政府主席。1930年改任第9军军长、第22路军总指挥。
因反对进攻中国工农红军,1931年8月,吉鸿昌被撤去实职,改任军事参议院参议,并受命出国考察。1932年2月回国,参加抗日活动。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3年5月,与冯玉祥、方振武在张家口组建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,任第二军军长兼北路前敌总指挥,收复多伦等地。同盟军失败后,前往北平、天津等地继续从事抗日活动,曾任天津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主任委员,参与创办《民族战旗》杂志。
高5.7厘米,口直径13厘米 图片来源:中国国家博物馆
1920年5月,吉鸿昌的父亲重病,吉鸿昌回家探望。他的父亲语重心长地说:“当官要清白廉正,多为天下穷人着想,做官即不许发财。”
父亲去世后,吉鸿昌把“做官即不许发财”7个字写在细瓷茶碗上,仿照烧制好后把碗发给全体官兵,勉励大家廉洁奉公。他说:“我要牢记家父的教诲,做官不为发财,要为天下穷人办好事,请诸位兄弟监督。”
此后,这只“做官即不许发财”的茶杯一直带在他身边,时刻提醒自己应如何为人做事。
1934年11月9日,吉鸿昌在天津遇刺受伤入院治疗。10日被逮捕并被引渡给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。24日,在北平英勇就义,时年39岁。
他的妻子胡鸿霞为领回他的遗体抵押了唯一的住宅,领回遗体后,在他的贴身小褂的口袋里,胡鸿霞发现了一根小铅笔头和一张小小的香烟纸,上面写着几行字,一行写着“不要告诉我太太知道”;另一行是“不要厚殓”。吉鸿昌生前将大部分钱财都用于购买军火支援抗日,死后还不许厚葬,用一生践行了父亲的遗愿。